2024年9月10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报告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77万亿元。其中,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0.74万亿元。

国债情况

2023年,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债限额30.86万亿元。年末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其中,内债余额29.70万亿元,外债余额3346亿元。
从发行情况看,2023年全年发行国债11.14万亿元,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4.16万亿元,偿还以前年度发行并于2023年到期的国债本金5.22万亿元,年内发行年内到期的短期国债1.76万亿元。

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情况

从债务规模看,2023年,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17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55万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62万亿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74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87万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87万亿元。
从发行情况看,2023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66万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01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96万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4.68万亿元。全年合计,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34万亿元。

政府债务风险水平

截至2023年末,全国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77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126.06万亿元计算,全国政府法定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与GDP之比)为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