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E/VC退出大年的2023年,因为A股IPO阶段性收紧,以上市为条件的回购对赌一触即发。

IPO萎缩

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大爆发的2017年,上万只PE/VC基金纷纷成立,它们大多是“5+2”的结构,即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因此2023年已到退出大年。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都已经降至冰点,沪深交易所IPO已连续数月零受理,排队过会的企业超700家,“堰塞湖”再次高悬。 (点击下方二图可分别查看上交所与深交所每月IPO筹资总额)

对赌困扰

对赌又称估值调整机制,一般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融资协议时,为解决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而设计的包含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方式的估值调整协议。这一举措起初旨在向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表明创业公司对未来的发展有信心。 但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退出渠道过于单一,对赌被视为一种风控措施,并逐渐成了投资人参与投资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带有利率安排的回购对赌,更是让股权投资异化成了一种保本的债权投资。回购对赌使得高风险的投资成为无风险的固定收益产品,创业者、创始人成为最终兜底的一方。

不签回购不投资

有市场机构统计显示,2023年前三个季度在海内外市场实现IPO的325家中资企业,共获得1088家PE/VC机构的投资,PE/VC渗透率为72.62%。前三个季度,被投企业IPO数量居前的私募机构有深创投(21家)、毅达资本(12家)、红杉中国(9家)、中信证券(8家)、惠友资本(7家)、基石资本(7家)等。
据财新了解,实践中投资人要求的利率多在年化8%—10%,亦有高达20%的案例,还有的是按照最新一轮融资的估值回购。“除非项目特别好、创始人在谈判中格外强势,在最近几年这种募资难的情况下,很多LP都要求签回购协议。”上海一家专注于消费类行业的投资机构负责人对财新表示,“特别是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可能出于财政考核或者风控过审的要求,普遍都要求签回购,否则投资免谈。”

定时炸弹

站在投资人的角度,回购条款相当于一条风控措施,但也常被指股权投资债权化、变相保本,风险投资要用债务担保。而对承担连带责任的创始人来说,回购条款虽能敦促上市进程,但在诸多不确定性之下更像是一枚定时炸弹,很有可能“创业数年、毁于一旦”。 触发回购条款后,创始人能否履行回购义务,以及投资人最终能否收回成本都是未知数。从目前已有的公开案例看,多以老股东反目、诉诸仲裁收场;即便胜诉,被投公司和创始人能成功执行的也不多,不少创业者被拉入黑名单变成“老赖”,更打击了创业的信心和勇气。